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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分享
世界各国的“奇葩”法律
文章字数:889
  世界各国曾出台过许多奇奇怪怪的法律法规,它们有的虽未强制执行,但也没有取消,因而在法理上依然有效。它们或让人惊愕,或让人发笑,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全世界有哪些“奇葩”的法律。
  加拿大:禁止加工黄色人造奶油
  人造奶油据称在加拿大被禁止做成黄色,以免同黄油混淆。不过,除了魁北克省,北美其他地区并未强制执行这条法律。
  德国:高速跑没油要受处罚
  德国的高速公路传统上是没有速度限制的,但是不要因此就觉得爽歪歪。如果在高速上开车,半路车子没油了,可是违法的。幻想下车找点油?别忘了,在高速路上步行也不合法哟。
  丹麦:白天也要开车灯
  在丹麦,即使是白天开车,也一定要打开前大灯,否则有可能受到100美元罚款,芬兰、冰岛、挪威也有类似规定。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纬度较高,日照时间很短,很多车祸都是因为视线不清造成,而开大灯可以有效减少事故。
  日本:体重超重或受惩罚
  在日本,理论上肥胖是不合法的。即便是四十岁以上的男性腰围也要小于80厘米,四十岁以上女性要小于90厘米。假如超过这个标准,可能面临强制减肥、接受健康教育,甚至被迫“自动离职”的惨重后果。不过,对于没有工作的人来说,这些惩罚措施就没有用了。
   新加坡:嚼口香糖要小心
  有些人觉得嚼口香糖不礼貌,但在新加坡,这样甚至被视为违法。因为黏在地上的口香糖会给清洁工作带来巨大麻烦,也可能影响地铁列车和电梯的操作,所以自1992年,新加坡政府就颁布了进口及销售口香糖的禁令,唯一例外的是尼古丁戒烟口香糖,但要凭处方购买。
  文莱、印尼和马来西亚:部分公共场所禁吃榴莲
  榴莲味道特别,有人爱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都是盛产榴莲的地方,但在这些国家,也有着最严格的规定,即在公交车、地铁、宾馆和机场等公共场所禁止吃榴莲。
  希腊:禁止穿高跟鞋游古迹
  想要美美的穿着高跟鞋与雅典卫城来个合影?NoWay!在希腊,游客们不被允许穿高跟鞋游览历史景点,以免给这些上千年的古迹带来破坏。
  西班牙:禁止穿人字拖开车
  驾驶员们都知道,穿凉鞋或者人字拖开车非常危险,如果在西班牙开车,被警察发现你穿着人字拖、无跟鞋、脚尖开口的鞋子甚至光脚开车,那可是违法行为,就不是被批评教育那么简单了。
  胡天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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