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70-71版
文章字数:2879
  缓起诉、不起诉的事由。实体法上,合规可以阻却违法或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程序法上,合规可能成为达成暂缓起诉或不起诉协议的决定性因素。新的《行政处罚法》,也新增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三)企业合规管理状况
  在我国,金融机构的合规工作开展得较早。而非金融企业正式大规模启动合规工作是在2018年,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都陆续基于该指引开始搭建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此后国资委陆续出台了4批14个系列指南,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各地国资委也在积极推动监管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从2019年开始陆续启动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试点工作。以华为、京东等为代表的大型民企,都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其中,不少其企业还在全面合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专项合规管理建设。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范式创新
  2022年10月1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被誉为是中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仍将并行有效,共同给中央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一)一体化推进合规管理工作
  在监管和市场的双重驱动下,央企国企的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监察等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水平在持续不断地强化和提升,作为企业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管理与上述管理职能协同联动,共同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支持保障。如何有效实现这些管理活动与企业经营的融合,是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成功与否的关键。
  (二)以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为目标导向
  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链条管理,并以事前风险预防为导向,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
  1、组织制订合规风险清单
  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与梳理,形成了《基础合规风险清单》。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严格对照合规风险清单内容,遵循合规义务,严禁触碰违法违规的底线;在开展业务检查时,结合基础合规风险清单及业务管理合规风险清单,确定合规检查要点,纳入业务检查范畴。
  2、加强重大项目合规风险的跟踪和处置
  按照“风险分层管理、责任清单管理、过程动态管理”原则,加强重大项目合规风险的跟踪及处置。紧紧围绕合规风险管控目标,推动落实风险管控方案。
  (三)全面提升企业法律合规工作引领支撑作用
  1、落实九大主体责任,凸显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
  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积极推进董事会建设及规范运行,经理层切实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中央企业将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并对主要负责人负责。
  中央企业明确了业务及职能部门、牵头部门、监督部门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具体职责,重点强调业务部门是本领域合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相关工作;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构、审计、巡视巡察、监督追责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
  2、推动制度“废改立留”工作,努力形成系统完备、层次清晰、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
  中央企业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建立以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涉外业务重要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制度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强调外规内化、及时更新、落实检查等重要环节,强化执行力。
  3、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和内容。如新增合规风险数据库、违规问题整改机制要求,提倡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细化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违规举报、考核评价等机制要求,强调融入业务,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并赋予首席合规官更大的职责和权力;强调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处理应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考核评价和结果应用,明确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此外,《办法》增设了合规审查后评估机制,形成持续提升机制。
  (四)提升涉外合规风险防范能力
  1、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中央企业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大盘子,壮大涉外法律人才储备,努力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培养、推荐、使用、管理、保障的全流程体制。
  2、着力强化妥善应对处置涉外法律纠纷
  中央企业不断加强对工程所在地外聘顾问律师事务所的选聘、管理及沟通交流,确保境外纠纷案件的办理在公司整体的把控下运行。
  3、完善涉外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
  中央企业不断从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上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境外重大项目法律保障与风险防范,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重视开展项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控,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五)以专业化为核心,提升法治合规工作的专业保障能力
  1、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办法》要求,在充分借鉴世界一流企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要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主要负责人负责。国资委将推动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尽快设立,明确职责定位,完善制度机制,保障首席合规官全面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发挥防风险、促合规、稳经营的重要作用。
  2、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中央企业从领导专题学习、合规培训和宣传教育三个维度,为企业培育和树立良好的合规文化提供了具体多样的方式方法,强调要充分发挥以党委(党组)为首的企业领导人的合规意识和带头作用;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3、加强信息化管理
  重点强调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综述,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无论是公共组织还是企业,都需要追求行为的合规性。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除了依赖于公共机构的依法行政、提供公共服务外,也要求企业合法守规经营。央企、国企都应当以《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内控、合规、法律一体化管理体系,构建资源整合、有效协同、良性循环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工作,确保企业风控合规信息化与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步,充分发挥其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可持续协调发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湖畔路南段356号   版权所有: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京ICP备 11043677号